复古夜过了,酒吧音乐恢复往常,Lady Gaga的《Just Dance》响起,舞池内的人群进入后半夜的癫狂状态,他们不想知道自己是谁,更不想知道别人是谁,只愿在逆光的保护底下狂欢……直到末日。
群魔乱舞,过去安掬乐乐意加入他们,但现在……
靠靠靠。
他心底连骂,拎着啤酒移步走往吧台──那儿是酒吧公认的「观赏区」,专给不接受搭讪,仅想喝酒闲聊打发时间的人使用。
安掬乐坐下,闷闷喝了口啤酒,眼角余光瞥见服务生在收拾他那一桌「战利」……他一张没拿。
再这样下去,他真要憋到便秘了。
唉。
◎ ◎ ◎
安掬乐走出酒吧,靠在水泥墙前,点燃一根烟。
他不常抽烟,本能讨厌被任何东西控制、束缚住的感觉,不过做设计业的,香烟、咖啡,似乎是种深入骨髓,从娘胎带出不可分割的存在。
不过,还是不喜欢。
他抽了两口,正要捻熄,蓦地哗啦一声,一盆水兜头淋下,湿了他半身。
「……」安掬乐无言瞟了眼已遭熄灭的烟头,再往顶上一瞧。
「夭寿喔~~」楼上大婶见泼到了人,惊恐大喊,高分贝响彻防火巷。「少年仔,拍谢啊,有没怎样?我、我在浇花,手滑了一下……」
安掬乐嗅了一下身上味道……是白米,大婶拿洗米水浇花,好环保。
冲着这点,安掬乐就不好讲什么,当然,内心仍有一字:靠。
靠靠靠。
「没事!」他抹抹头,回了一句,心里不爽归不爽,没必要深入计较。
OK, today is not my day.
他半身湿漉,把烟扔进垃圾箱里,决定回酒吧要一块毛巾擦擦。
至于拐人……算了,浑身大米味,谁想用舌头替他舔,肯定是晚上没吃饱。
安掬乐拧着发梢上的水珠,不意撞到一个人。
「靠……不是,拍谢。」差点喊出心声,安掬乐收声抬头,端起招牌笑容──眼角微垂,目光略带惶惑,嘴角饱含羞涩……要多清爽多清爽、多可人有多可人。拜托,练习很久,增一分太油,减一分太傻。
一般人见了,估计再多火气都没,非一般人十之八九会搭讪。先前遇到个毛没长齐的大学小子,自称哥哥,安掬乐陪他玩了会,甜甜叫他哥,最后身分证亮出来,对方脸色精彩,足够配他三碗饭。
然而……面前的人,却一点儿反应都没。
只是眼也不眨,迳自望他。
安掬乐眨眨眼,像舞台上的演员吃螺丝,卡住了,演不下去,尴尬到了极点,那男人才缓慢接来一句:「对不起。」
「喔。」导致安掬乐的反应,也变得单纯。
很高。这是安掬乐对此人第一印象。
他一七○、乔可南一七八,陆洐之一八几,但这人……至少一九○,自己额头堪堪抵到他肩膀。
男人头发短短,不求流行,却很精神;身型健壮,四肢俱长,比例很好。
他穿了件单薄白T,牛仔裤很素,连一条代表流行的刷白都没有,鞋子是浅灰色的NIKE……更正,应该是白色穿到脏,再反覆洗涤,最终沉淀成这般陈旧颜色。
安掬乐身上是米味,这人身上,倒是肥皂味。
在仿佛各家男性香水展示会的同志酒吧门前,真是一股清流了。
「你没事吧?」男人又问了一声。
他声音……很特别,略低而沉,又带点亮度,并非那种浑然天成的哑,好像还在转变一样,安掬乐隐隐觉得熟悉,却想不起。
或许他曾搭过讪?然而一看清他的脸,安掬乐便否定了。
他虽无节操,好歹上过床的人,长相如何、唧唧大小、技巧好坏,多少有记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