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敢用指尖轻轻地抚摸。
抚摸他曾经泛出一层又一层冷汗的额头,熟悉的带着傲气的鼻梁,闭上后显得过于沉静的眼睑……洪黎明手上沾着的血,在来回的颤抖的抚摸中,染了张恒满脸。
刚才做的时候,觉得他特别暖和,抱起来特别舒服。
原来如此。
张恒在发烧,从今天醒来,他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,自己两次伸手想摸他额头,都被他一脸不屑地打开。
第三次呢?
第三次抓住了他的手腕,把他按在了床上,可已经忘记了原本是想摸他的额头。他们的脸靠得那么近,彼此的眼眸能倒映出对方,自己用力扭着他的手肘关节,恶毒地故意弄疼他,眼睛却情不自禁盯在他咬住的蔷薇色的下唇,心里恨不得弄死他——小时候多可爱,长大后,怎能这样伤人?
别死,小恒。
我被洪家派来的刺客用子弹击穿了肺,重伤之下还受到黑白两道的追捕。
我带着溃烂的伤口,不顾一切地潜到最肮脏的下水道深处,饥饿,痛苦而昏沉,像蟑螂一样躺在最阴森寒冷的角落。
我在臭烘烘的拥挤的偷渡船上,度过了三个月地狱般的日子,当目的地终于遥遥在望,船长却因为担心被海关的巡逻艇盯上,命令手下把我们这些有可能充当证人的偷渡客,全部绑住手脚,丢到海里。
久伤不愈让我虚弱,但我还能杀人,像野兽一样的撕裂别人。
如丧家之犬,卑贱可怜,又残忍恶毒。我的手,每天都沾着自己和别人的血肉,有时为了求生,有时只是为了一份难吃的面包。
吃了那么多苦,我都活下来了。
在义大利黑市拳击场上,被打断了这么多根骨头,我都活下来了。
把心掏出来爱你,却被你在背后捅刀子,伤得很重很痛,我都咬牙活下来了。
你怎么可以死?
不许死。
不许未经我允许,就想着又离我而去。
你这么粗豪任性,没心没肺,难道会因为我说的那些话而伤心?
我们做过那么多次,你都好好的,难道现在不再温柔地怀着爱来做,你也会感到痛苦?
不可能。
你没理由伤心,没理由痛苦,因为你,本来就不在乎。
你又不爱我。
你亲口说的,你只是可怜我。
洪黎明搂着张恒,颤抖的手不管怎么爱抚,都无法把他抚醒。曾经鲜活飞扬得令人咬牙切齿的一个人,嚣张得所到之处都尘土飞扬,金星乱转的一个人,怎么会这么该死的安静,这么令人心碎的温顺沉默?
别死,小恒。
不爱就不爱吧,只要你别死。
我知道了,你不曾爱过我,只是可怜我。
就当可怜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