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蹄踏处,皆是一片狼藉,然无半点血迹,可见只是百姓受惊逃窜所致。
难不成越行锋当真想要兵不血刃?沈翌深知这是一个可笑的想法,果不其然,南城门方向传来冰刃相斥的响声。
这何止是疏忽,沈翌自认对越行锋不了解,故而没料到他会在这么一个日子攻城。
说是攻城,然照着那些兵卒说法,根本是蓄谋已久。自从越行锋看上了衡州城,便定下这套攻城之计。
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令人烦不胜烦。
所以,离开那日离别之时,他会说那番话。也所以,这是败了?
人生中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败仗,竟是输得这样容易。
是不得不接受的容易,打得他沈翌的并将全无招架之力,或者可以说,无须招架。
城门都开了,还能争什么?
所谓的堂堂正正,也不过如此。然兵者诡道,与越行锋堂堂正正地交锋,才有些怪异。
策马向前,有一名大崇士兵发现沈翌的身影:“少将军来了!大家杀啊!”
这是士气,城门大开的情境之下,士气大振还有用处?沈翌默然一笑,是有的。
必须把南越诸人赶出衡州城!心念一起,便要发号施令。
可惜,当沈翌将要向那士兵下令,眼前即是一幕血色。
九尺青木长杖立于马前,二者之间伏卧着方才那名士兵的尸体。
南越的祭袍,向来是冷成一团死灰,只有在血泊之上看到,才令人感到刺目。
听沈翎说过,他是十知阁长老之首:常目。
沈翌端坐马上,安抚受惊的坐骑,对他道:“常长老,这里是战场,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
常目从战火中走来,祭袍却不染纤尘:“之前是少主执意放你,我无话可说。但这一次,由我亲自擒住你,但愿你也无话可说。”
在南越军中,不曾见过常目出手,但越行锋曾言十知阁的招数古怪,常人不可与之相争。可眼下若是不争,那就死定了。
多说无益,沈翌从马上一跃而起,一剑刺向常目。
常目步伐稳健,极为敏捷地倒退一步,手腕一转,即将那招挡去一侧。
虽说是九尺长杖,但在常目手中,与轻剑无异,点戳挑刺,简直像是两只之间拈着一根麦秆,轻如风、灵如蛇,连缠三记,也无错漏。
沈翌的剑法乃是在战场上磨炼而成,攻守兼备,看似招招致命、舍弃防守,但常目那眼花缭乱的杖法竟是硬生生地占不到一点便宜。
所谓战场上的剑法,除了制敌,剩下的就是保命,能在刀光剑影中活下来,为何躲不过一根九尺长杖?即便胜不了,保命已绰绰有余。
偏偏是灵巧敌不过沙场的蛮横粗犷,本以为军将的武功稀松平常,看样子是要栽在“平常”二字之上。常目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局面,暗道轻敌。
沈翌看出常目显露出一丝破绽,即刻假意进攻,却及时收步,一个转身绕去他身后。
本是一击即中的结果,眼角却瞥见另一根长杖。
穆元,昔日夕照楼的那位长老。
沈翌疾疾退步,扫出一剑,方才安然落地:“你们对我很是执着。真不知是要利用我取得衡州,还是利用我威胁越行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