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暴民,就是广郡王手下第一批起义兵,他们杀了贪官污吏,一路北进要清君侧还天下百姓一个清明公正的王朝。
宁昭再次靠近生长了十二年的地方,那时候广郡王已经带着他手下的起义军离开苍梧郡,而这里,面目全非。换了牌匾,现在住在里头的是广郡王留在这里守地盘的起义兵头领。而宁昭的亲人早已被拖走连同那些贪官污吏一起,当着那些疯狂叫好的起义兵的面烧成灰。
“爹”
“娘”
“阿兄”
他靠着墙,痛苦地滑落在地上,哭都哭不出来。
为什么要这么做?他想不明白啊。活了两辈子,宁昭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恨。
“小主人,我们快走吧,被他们发现会没命的。老爷说了,让我们往蜀中逃,逃得越远越好。”护送他逃出去的家奴哀求着。
宁昭站直了身体,轻声道:“我不走,我不能走。”
宁昭换下了名贵的绸缎衣裳,换上了粗布褂子,蓬头垢面和家奴一起混出了城外。在城外的荒山上有矿洞,那是宁昭当初挖得那箱子黄金留下的,开采的工作只进行了一半。他们原本打算在荒山上一并把黄金融了,又准备了细软粮食藏在这里以备遇急逃跑的时候留下后路,现在这些黄金就是宁昭东山再起报复血仇的资本。
在爬上荒山的路上,他们遇到了一具尸体,是个女人,手中还抱着一个孩子。
“小主人,那个孩子才出生的模样,这么小就枉死,当真造孽啊诶,小、小主人,他、他动了!他动了!”
宁昭对死人有着这个战乱时代的人所没有的敬重,正不知所措,听他这么说更不知道如何是好。
家奴狠狠心,说:“小主人,我们走吧。他刚生下来便遭此祸事,我们带走了也活不了的。不如索性就让他们在此安息。”
宁昭在和平年代生活了三十年,实在没办法对一个婴儿弃之不顾,犹豫片刻还是带他一起上了山。
婴儿坚强地活了下来,这仿佛也给了宁昭无限的希望。
他很喜欢这个孩子,给他取名叫做宁朔认作是自己的弟弟。宁朔在山上长到五岁,当真是在金子堆里养大的。宁昭一面照顾教导他,一面与家奴在山下招兵买马。他的想法很简单,不图大业,他只想报仇,就算以后真的是广郡王当了皇帝,他也要他为父母兄长偿命。
他没有被仇恨迷了神智,只当他是一件必须要去做的事情。
老皇帝在宁昭家毁人亡的第二年终于驾崩了,当时广郡王和扬郡王已经杀到了青州,可惜慢了北方的平州藩王一步,被对方等上皇位。两王不服,不承认新皇,仍然继续打战。
宁昭十七岁这一年,广州府又起了战事。
这一次,是司马家灭了广郡王的大后方,直接将整个广州占为己有。
司马家作风非常强硬,仅在广州府占了半年,就自拥为帝,称为靖朝。他们占了广州府后没有急着开疆扩土,而是下行政令恢复农商之事,还提倡海商。
宁昭当时便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。
司马家缺钱。
此时他已经招揽了三千少壮,训练他们打听收集各种消息,得知司马家本就是广州府的土著,当初和自己家一样都被广郡王无故残杀,与广郡王有不共戴天之仇,便觉得可以进一步接触,毕竟大家有广郡王这个共同的敌人。当然宁昭没打算把自己屯了这几年的黄金拱手奉上,他打算观望司马家一阵,看看对方的人品是否能够合作。
他已经对乱世的野心家失去了史书用赞美词语堆砌出来的敬重,害怕司马家回事第二个广郡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