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了家,沈世刚睡醒,沐浴完毕,穿著件白色的长袍子,坐在书桌前伏案写著什麽。他最近精神很不好,时常一睡就一整天,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。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,他只说是老了。
长华走到他身後,将他环在怀中,脸贴到他後背上,嗅著他身上刚沐浴完後带著的冷檀香气。沈世放下笔,柔声问:“怎麽了?”
“嗯……有点儿累了。”
“铺子里很忙?”
“嗯,有点儿。”
“累了就休息几天。交给管家就行了。不用你事事都亲为。”
“我想多赚点钱。”
沈世笑了:“赚那麽多做什麽?”
长华将他抱过来,坐在自己大腿上:“我想著,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,以後等我们出去了,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。外面什麽都要花钱,物价高的很,现在能多赚点,免得你以後受苦。”
“傻小子。”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,摸摸他的头,说,“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。”
说罢,胸腔一热,气血翻腾,一个没忍住,便吐了一大口鲜血。
二十七
第二十七章:
墨一般的绸血,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,像一朵朵白雪黑梅,冰冷诡谲。沈世很平静,取来方巾拭净了血,对长华道:“去换件衣裳再过来。”
长华没动,低著头,死死的盯著自己衣襟上的血迹。
他这个人,不管是喜还是怒,都不在脸上表现。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,有著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,却不知道,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,唯有在沈世面前,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。
而现下,他脸上虽没表情,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?
沈世顿了顿,最终还是叹了口气,缓缓道:“我时辰不多了。”
是了,时辰不多。
自祠堂被毁之後,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,像一根木头,加速腐朽。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,之後便时常呕血,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。沈世清楚的记得,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,最後一段岁月,也时常呕血。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,浓稠如墨。不到半年,父亲就去了。死的时候嘴角有笑,分明是解脱。
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後,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,因此早就看破生死,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,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。那时,死於他来说,是解脱。而今,长华来了,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。他不想死,他想多活一些日子,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。举头三尺的神明,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。倘若他走了,这剩下的天谴,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。
沈世不舍。
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。他的童年,他没有陪他成长。如今来了身边,他却又要走了。
沈世寻不到出路,因此绝望。
长华听了他说,沈默了许久,才问:“多久了?”
沈世道:“年後开始呕的。”
“所以你前阵子才一直发火。”
“我怕我走了,留下你一人,可怎麽办。”沈世望著他,“我想了很久,想不到出路,命就是命。所以,我若走了,你便同我一起去吧。好过留在人间,受那牲畜欺辱。”
长华道:“除了呕血,还有哪里不适吗?”
沈世顿了顿,摇摇头,终究不忍心再说更多,只道:“没有。”
“嗯,没有,没有便好。”长华站了起来,朝门外走去,“你好好休息一下,我出去给你开点药。”
“长华。”沈世叫住他。
长华驻足,没有回头。
沈世道:“你……”
他的话没有说完,沈长华便打断他:“我没事,我好的很。我说了,有我一日,便不会让父亲你出事。你只要安心修养就好。”